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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2014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英语测试报名简章》的通知

2014/3/27 12:54:37  阅读: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现将2014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和综合阶段考试报名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已取得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简称财政部考委会)颁发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1. 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2. 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停考处理期限未满者。

二、报名程序

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分为网上预报名、资格审核、交费确认三个步骤。

(一)网上预报名

报名人员应当于2014年3月31日至4月25日(网上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8:00—20:00),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www.cicpa.org.cn),点击“注册会计师考试网上报名”,进入“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或直接登录http://cpaexam.cicpa.org.cn)进行网上预报名。

所有报名人员应当重新注册,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报名指引填写相关信息。预报名完成后,网上报名系统为报名人员生成预报名信息表,请报名人员下载打印,以备现场资格审核时使用。应届毕业生还应下载打印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并签字。

报名人员符合综合阶段考试的报名条件,但不能完成网上预报名的,可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地方考办)查询办理(查询电话详见网上报名系统中有关各省报名信息)。

专业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可以同时报考专业阶段6个科目,也可以选择报考部分科目。

(二)资格审核

1. 现场资格审核

首次报名人员、应届毕业生,以及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和照片信息需要变更的非首次报名人员应当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现场资格审核时间为5月5日至16日。地方考办可以在上述期限内确定本地区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

1) 首次报名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

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持本人签名的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报考所在地方考办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审核。

持国外学历证书的报名人员,还应当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

2) 应届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应当持本人签名的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到报考所在地方考办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审核。

应届毕业生还应当于7月7日至18日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录入本人的毕业证书(或学历认证书)编号,不再进行第二次现场资格审核。未录入毕业证书(或学历认证书)编号的,报名资格不予审核通过。

3) 非首次报名人员

非首次报名人员,如果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和照片信息需要变更,应当持本人签名的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公安局开具的姓名、身份证件变更的证明,到报考所在地方考办指定地点办理信息变更和资格审核。

2. 学历认证

首次报名人员和应届毕业生填报的毕业证书(或学历认证书)编号,将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学历认证。未通过学历认证的报名人员,报名资格不予审核通过,将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

(三)交费确认

完成现场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可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交纳考试报名费。

无需进行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在完成网上预报名后,可直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交纳考试报名费。

报名费标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交费手续完成后,考试报名费不予退还。

交费截止时间为5月20日20:00。

三、考试科目和范围

专业阶段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

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试卷二)。

考试范围:由财政部考委会在发布的考试大纲中确定。

四、考试方式(特定范围报名人员除外)

考试采用闭卷、计算机化考试(简称机考)方式。即,在计算机终端获取试题、作答并提交答题结果。

考试系统支持8种输入法:微软拼音输入法、全拼输入法、智能abc输入法、谷歌拼音输入法、搜狗拼音输入法、王码五笔型输入法、极品五笔输入法、万能五笔输入法。

五、特定范围报名人员

(一)特定范围报名人员,是指1967年12月31日前(含)出生的,选择纸笔作答考试方式的报名人员(下同)。

纸笔作答考试方式,是指通过计算机终端获取试题,客观试题使用计算机作答,主观试题使用纸笔作答。

(二)特定范围报名人员完成网上预报名后,应当在现场资格审核期间,持本人签名的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所在地方考办指定地点现场提交考试方式申请书,确认纸笔作答考试资格。交费手续完成后,不再允许变更考试方式。

(三)特定范围报名人员,应当到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财政部考办)专门设立的考区参加考试。

专业阶段考试和综合阶段考试考区均设置在湖北省武汉市。

(四)纸笔作答考试方式将保留至2015年,2016年起取消。

六、考试时间和地点

(一) 考试时间

综合阶段考试:

2014年8月23日   

08:30—12:00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

14:00—17:30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二)

专业阶段考试:

2014年9月13日   

08:30—11:00   审计

13:00—15:30   财务成本管理

17:30—19:30   经济法

2014年9月14日   

08:30—11:30   会计

13:30—15:30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17:30—19:30   税法

(二) 考试地点

专业阶段考试地点安排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各考区。

综合阶段考试地点安排在直辖市和各省会城市。

七、考试辅导教材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根据财政部考委会发布的考试大纲,编写专业阶段6个科目考试辅导教材和经济法规汇编,分科汇编最近4年专业阶段和综合阶段考试试题,由出版社出版发行。报名人员可在当地书店、出版社指定的网上书店或在地方考办资格审核现场自愿购买。

八、准考证的下载打印

综合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应当于8月4日至22日期间,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进入“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专业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应当于8月27日至9月12日期间,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进入“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九、试卷评阅和成绩认定

(一)考生答卷由财政部考办集中组织评阅。考试成绩经财政部考委会认定后发布。考生可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查询成绩并下载打印成绩单。

(二)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三)专业阶段考试的单科考试合格成绩5年内有效。对在连续5个年度考试中取得专业阶段考试全部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财政部考委会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由考生到专业阶段最后一科考试报考所在地方考办申领。

 (四)对取得综合阶段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财政部考委会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由考生到综合阶段考试报考所在地方考办申领。

十、专业阶段考试免试条件

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予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应当认真阅读《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可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上查阅),报名即视为全部认同并承诺遵守上述文件。

(二)报名人员下载打印准考证时,应当认真阅读由财政部考委会制定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应考人员考场守则》和有关考试信息,并按要求参加考试。

(三)财政部考办将于5月中旬开通注册会计师考试机考练习网站(http://cpademo.cicpa.org.cn)。报名人员可登录练习,熟悉机考环境和电子化试题形式。

(四)考生需要对考试成绩复核的,可在成绩发布之日起20日内向考试所在地方考办提出申请,财政部考办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办法》统一组织成绩复核。

(五)财政部考办将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发布考试相关通知,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

(六)如果报名人员咨询与考试政策相关的问题,可将问题发送至财政部考办设立的考试专用邮箱:cpaks@cicpa.org.cn 。

如果报名人员咨询与网络报名相关的技术问题,请拨打财政部考办电话010-88250110(工作日8:00—17:00)或咨询各地方考办。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根据本简章,制定本地区的报名简章或相关办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

为适应经济全球化发展的需要,提高注册会计师行业综合素质,配合选拔和培养行业高层次国际化人才工作的要求,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决定,2014年度继续举办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英语测试。现将《2014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英语测试报名简章》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做好英语测试的各项组织工作。

 

附件:2014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英语测试报名简章

 

        

                                                    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

2014年3月17日

 

 

附件:

2014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英语测试报名简章

 

根据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简称财政部考委会)决定,现将2014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英语测试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2014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英语测试:

(一)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或报名参加2014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人员;

(二)具有大学英语六级或相当于大学英语六级水平。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英语测试:

1. 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2. 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停考处理期限未满者。

二、测试时间、地点、方式和范围

 测试时间: 2014年8月23日 08:30-10:30。

测试地点:英语测试考区设在直辖市和各省会城市。应考人员凭准考证、身份证件原件参加测试。

测试方式:测试采用闭卷、计算机化考试(简称机考)方式。即,

在计算机终端获取试题、作答并提交答案。

测试范围:详见《2014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英语测试纲要》。

三、报名程序

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英语测试的报名人员,应当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英语测试”专栏进行报名。报名分为网上预报名和资格审核两个步骤。

(一)网上预报名

报名人员应当于2014年3月31日至4月25日(网上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8:00—20:00),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www.cicpa.org.cn)“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英语测试”专栏进行网上预报名。

所有报名人员应当重新注册,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报名指引填写相关信息。预报名完成后,网上报名系统为报名人员生成预报名信息表,请报名人员下载打印,以备资格审核时使用。

报名人员符合报名条件,但不能完成网上预报名的,可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地方考办)查询办理(查询电话详见网上报名系统中有关各省报名信息)。

(二)资格审核

报名人员应当于5月5日至16日期间,持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英语水平的证明,到报考所在地方考办指定地点现场办理资格审核。

报名参加英语测试无须交纳报名费。

四、准考证的下载打印

报名人员应当于8月4日至22日期间,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

会网站,进入“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英语测试”专栏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试卷评阅和成绩认定

(一)考生答卷由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财

政部考办)集中组织评阅。考试成绩经财政部考委会认定后发布。考生可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查询成绩并下载打印成绩单。

(二)英语测试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三)英语测试成绩合格者将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英语测试合格证。英语测试的合格成绩不作为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的必备条件。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英语测试合格证由考生到报考所在地方考办领取。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应当认真阅读本简章、财政部考委会及财政部考办发布的相关规则和守则,并自觉遵守有关规定。

(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不编写英语测试辅导教材。

 

附:2014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英语测试纲要

 

 


 

附:

2014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英语测试纲要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英语测试的目的是考查应考人员在国际环境下,运用英语进行沟通的语言知识、语言技能和处理业务的能力。

一、基本要求

应考人员应掌握下列语言知识和技能:

(一)语言知识

1.能够熟练地运用基本的英语语法知识。

2.能够掌握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大纲所规定的词汇和相关词组,以及经济、会计、审计、财务专业英语常用词汇。

(二)语言技能

1.能够读懂选自各类书籍和报刊的不同类型的英文材料(生词量不超过所读材料总词汇量的3%),还应能读懂与经济、会计、审计、财务相关的英文文献等,根据所读材料,能够:

  (1)理解主旨要义;

  (2)理解文中的具体信息;

  (3)理解文中的概念含义;

  (4)进行有关的判断、推理和引申;

  (5)根据上下文推测生词的词义;

  (6)理解文章的总体结构以及上下文之间的关系;

  (7)理解作者的意图、观点或态度;

  (8)区分论点和论据。

2.能够撰写一般描述性、叙述性、说明性或议论性的英文文章。写作时,能够:

1)做到语法、拼写、标点正确,用词恰当;

2)遵循文章的特定文体格式;

3)合理组织文章结构,使其内容统一、连贯;

4)根据写作目的和特定读者,恰当选用语域。

二、测试内容和试题结构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英语测试分为完形填空、阅读理解、汉译英与英译汉、短文写作4个部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

(一)完形填空:2大题,20小题,共20分。要求应考人员阅读2篇题材熟悉、难度适中的短文(其中1篇为专业题材,1篇为公共题材),短文中留有20个空白,每个空白为1小题,每小题有4个备选项,要求应考人员在理解全文内容的基础上选择一个最佳答案,使短文的意思和结构恢复完整。

(二)阅读理解:4-5题,共40分。要求应考人员阅读4-5篇英文短文,总阅读量约1800个英文单词。每篇短文后有3-6 个问题。应考人员应根据短文内容从每题4个备选项中选出一个最佳答案,或用英文回答问题。

选材的原则是:

1. 题材广泛,包括社会、文化、热点经济问题,会计、审计专业问题等方面;

2. 体裁多样,包括叙述文、说明文、议论文等;

3. 文章的语言难度与大学英语六级考试相当。依据上下文无法(三)汉译英与英译汉:2题,共20分。给出两段分别用汉语和英语表达的文字,要求应考人员将其翻译成英语和汉语。英译汉字数约为100-150个英文单词;汉译英字数约为150-200个汉字。

(四)短文写作:1题,共20分。采用给出题目、背景材料(英语或汉语)或关键词等方式,要求应考人员写出一篇不少于150个英文单词的短文。短文写作要求切题,能正确表达思想,意思连贯,文理通顺,无重大语言错误。写作的内容包括社会、文化、会计、审计、经济等方面的一般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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